鉴定评价方法
鉴定评价方法
感官
在200lx~400lx的光照度条件下,必要时辅以高强度光纤灯照射,肉眼或者结合放大镜,观察样品。 同时,由砚雕行业省级或省级以上专业技术委员会负责专门开展评价,推选评审专家,并组成专业评审 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实施评价工作,并应符合6.1要求。
常规要求
石色、石品花纹、石材出产砚坑、有无裂纹以及工艺情况可通过肉眼观察确定。未经打蜡的端砚, 需要先用清水湿润表面后观察;经打蜡的端砚可直接观察。推荐按如下步骤进行观察: ——形状、石色、石品花纹,辨认砚坑; ——评价工艺水平等级。
特殊要求
青花石品花纹等特殊要求需结合放大镜,必要时辅以高强度光纤灯照射,且需在样品保持清洁和湿 润条件下观察确定。
砚台质量
按GB/T 16553的规定进行。
规格尺寸允许公差
用直尺或盒尺测量样品长宽厚的最大值。
理化指标
硬度
用肖氏硬度计测量,每块试样在砚堂处测5个~15个点,最大与最小读数取其平均值。测点间距与 试样边沿距离不得小于5mm。
、体积密度
按 GB/T 9966.3 的规定进行。
T/CAS 278-2017
吸水率
按 GB/T 9966.3 的规定进行。
发墨量
按 QB/T 1751 的规定进行。
放射性核素限量
按 GB 6566中装饰装修材料的规定进行。